一、 辦理《生育就醫證明》
(一) 辦理地點:渝中區社保局
辦理條件:①生育職工連續參保繳費滿6個月;②選定我局簽訂的生育保險協議醫院作為生產醫院,我局簽訂的8家協議服務醫院為:重慶市第一、三、四人民醫院,重慶市婦幼保健院,重醫附一、附二院,第三軍醫大學大坪醫院,長航醫院(在渝中區外生育的職工不需要辦理生育就醫證明);③妊娠滿3個月已辦理《(再)生育服務證》。
(二) 辦理時提供資料:①《(再)生育服務證》和復印件;②《居民身份證》和復印件;③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二、 并發癥備案:
(一) 并發癥類型:前置胎盤、妊娠高血壓綜合癥、妊娠膽淤、妊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子宮破裂、胎盤早剝、產后出血超過500毫升、羊水栓塞、產褥期感染、產后尿潴留、乳腺炎、母嬰血型不合。
(二) 備案:生育職工在妊娠、生育或產假期間如有以上疾病,在診斷明確后由診斷醫院填寫《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并發癥備案表》并加蓋醫院公章,在作出診斷結論之日起5個在工作日內帶上加蓋醫院公章的《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并發癥備案表》來渝中區社保局審核科備案。
三、 待遇申請及支付
(一) 生育待遇申領地點:時限:生育結束后90日內(特殊情況超時限者由單位提供情況說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 生育待遇項目:生育結束后按政策規定審核并一次性支付產前檢查費、生育和終止妊娠醫療費、生育并發癥醫療費及生育生活津貼。
(三) 申領待遇需提供資料:①填寫《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個人費用結算單》并加蓋單位公章;②提供《(再)生育服務證》和復印件(特殊情況未辦理《(再)生育服務證》的提供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并加蓋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公章)、身份證及復印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及復印件、出院證明或疾病診療以及流(引)產證明;③產前檢查費審核需提供產前檢查報告單并與收據一一對應;④生育及終止妊娠醫療費、生育并發癥醫療費審核需提供費用收據及費用明細總清單,不要一日清單,有并發癥的還需提供《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并發癥案表》;⑤重慶市外生育的職工還需提供單位證明(蓋單位公章)和生育醫院等級證明;⑥渝中區社保局在接受以上資料時將出具渝中區社會保險局生育待遇審核資料接受憑證。
(四) 待遇支付:渝中區社保局在接受審核資料的次月底支付待遇,由職工所在單位經辦人攜財務收據并加蓋財務章以及渝中區社會保險局生育待遇審核資料接受憑證到渝中區社保局審核科領取經審核的《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個人費用結算單》,憑經審核的《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個人費用結算單》在渝中區社保局基金管理科領取轉賬支票。
四、計劃生育待遇審核支付:
(一) 需提供的資料:①填寫《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計劃生育費用結算單》并加蓋單位公章;②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門診病歷、處方、檢查報告、醫療費用收據等;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③渝中區社保局在接受以上資料時將出具渝中區社會保險局生育待遇審核資料接受憑證。
(二) 待遇支付:同上
五、以上事宜均由職工本人配合所在單位經辦人辦理。